楼主:fourteen - 

【每天一题,活跃你的大脑】绝妙判决

  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4-2-13 11:21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住房权归孩子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4-2-14 10:47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没法想了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4-2-14 14:10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决定回复一下,看看答案,是不是绝妙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4-2-17 16:02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鉴于父母离婚的最大受害者是孩子,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,本庭判决如下:
父母归两个孩子所有;原有住宅的居住权也归孩子所有,而不判给离婚的母亲或父亲。离异的父母定期轮流返回孩子身边居住,履行天职,直到孩子长大成人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4-2-24 15:36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是什么呢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4-3-10 15:47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如别离了,那就全都是你的,谁想离谁就啥都得不到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4-3-10 16:40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生了孩子就应该负责任,这个挺好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4-3-17 08:44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,全部所有都归孩子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4-3-17 10:01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沙发牛啊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4-3-26 15:47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偏不倚,法为先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使用高级回帖 (可批量传图、插入视频等)快速回复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加入

本版积分规则   Ctrl + Enter 快速发布  

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,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、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,只要接到合法请求,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。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