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主:fourteen - 

【每天一题,活跃你的大脑】绝妙判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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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5-19 22:36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看看答案吧
发表于 2005-5-20 07:42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
我顶

发表于 2005-5-20 08:48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二楼有理
发表于 2005-5-20 09:06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看看
发表于 2005-5-20 10:24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发表于 2005-5-27 18:37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^_^,再看看
发表于 2005-5-28 12:54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判词是:

鉴于父母离婚的最大受害者是孩子,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,本庭判决如下:

父母归两个孩子所有;原有住宅的居住权也归孩子所有,而不判给离婚的母亲或父亲。离异的父母定期轮流返回孩子身边居住,履行天职,直到孩子长大成人。

发表于 2005-5-30 17:36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猜不出来!
发表于 2005-5-30 17:53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看看
发表于 2005-6-4 13:23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很难猜到![em04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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