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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4-1-6 22:3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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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上我们上述的讨论都假设了一个条件:即开票方取得的是合法的空白增值税发票。但现实当中,开票方很多情况下取得的都是税务局不认可的发票,也就是说,开票方所开设的发票很多情况下未纳入税务局管辖范围之内,故此开票方才可以为所欲为。
现在的增值税发票都是通过金税工程管理,增值税发票都有一个密码区,即在开票过程中,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0通过提供加密功能,将发票上的主要信息:发票代码、发票号码、开票日期、购方纳税号、销方纳税号、金额、税额经过加密形成84位的防伪电子密码(亦称之为密文)。然后在我方去税务局认证时,税务局通过扫描仪,将发票的全部图像自动录入计算机,采用数字识别技术读出该发票的密文和明文,将发票密码区的七大信息恢复出来后与发票上的明文比对,若一致则为真票,否则为假票。注意:此过程即是所谓的认证过程,而许多开票公司往往承诺的也是此过程,即通过认证后再缴纳相关开票手续费,但是,如果你仅仅看到此为止的话,你极有可能会大祸临头:税务局还有紧跟着的一个环节:即比对相符。上述认证环节针对的是我方,即购方;而认证相符则指,当销货方即开票方所提供的发票信息与购方的发票信息不一致,或者,开票方根本就不提供给税务局此类信息的话,你就很有可能遭到相关稽查部门的检查了,弄不好可就要掉脑袋了,所以,此类行为一定要慎之,饭碗与脑袋比起来,何轻何重,自己判断吧。
但还有一个问题我就不知怎么回事了:开票方开设的发票既然是通过金税卡实现,其如何将相关发票信息读入金税卡我就不得知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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