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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学者
eleven0126@yahoo.com.cn
谢谢楼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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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物者
合同是必须要改的.
公司人事政策\员工守则最好在新法生效前做出相应的调整
新法中对补偿金的规定,使固定期限合同失去意义,故建议新法生效后考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,这样还可以减少合同REVIEW的机会和风险;
竞业限制是没有意义的,因为追偿难度大,相比为之支付的竞业限制期的补偿金,得不偿失;
工会的建立是政府大力倡导的,是大势所趋,我们能做的,只能是积极准备建立之,在工会正式成立前,可以考虑先成立职工代表大会,以便参与到企业重大事项的"民主\协商"程序.
问题的关键不仅在于如何行动,还在于何时行动?
先动的将承担一定的风险. --根据以往劳动法的实施经验,政府很有可能会在明年新法实施3-6个月后,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,至时也有可能对反应比较强烈的条款做出相应的解释.
正心者
huisetonghua@163.com
感谢楼主
四份合同,可以发送给我吗? glqlinda@163.com.谢谢!
谢谢我也想学习一下?我的邮箱hozx@vip.sina.com
知命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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