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开微信扫一扫
志学者
被调查公司抵制收购者做谨慎性调查是很正常和可以理解的,尤其是在双方还没有签署正式法律协议之前,而去做谨慎性调查往往会受到被调查公司各种理由的障碍,也常常会取不到全面的数据,我们曾经与一个外资合作的时候,也曾经抵制过外商派的中介机构。
但是作为收购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:
1. 聘请中介机构;
2. 到税务、银行部门、客户以及其主管部门了解情况和资料;
3. 在与被调查企业达成并购意向的时候就应就谨慎性调查达成约定;并且可以在签署并购意向时,让被并购企业先提供相关资料;
4.将谨慎性调查的时间延续较长;
当然,谨慎性调查只是为交易做参考以及评估并购的风险,要做到完全了解被收购企业是不可能的。我们做了一个并购老国有企业的案子,用了整整2年时间才理顺财务、债权和债务关系。
使用道具 举报
格物者
也浅谈几句,做尽职调查的目的,又何尝不是避免过多的“战略投资呢”。一笔资产交易,首要目的是什么,尽职调查
就应该围绕这个目标来展开。而不是做官样文章,成为一种形式。
随着并购业务的逐渐增多,大量机构都开展了尽职业务部门,不管是为自己集团服务,还是为他人中介,都有了高大全
的走向。
术业专攻,跨领域的尽职,实际上是最大的不尽职。投行做为总包,会计所作为财务尽职,律所做法律尽职,买家应该
比任何人都了解自己的行业,技术,市场。。。
假如是为了进入一个新的行业,另当别论
35楼说得很对, 尽职调查不是为了调查而调查,调查提纲也不是越详尽越好,一切都要围绕项目的目标和目标企业的特征来展开。
就项目而言,是股权并构、战略投资、股权投资、资产合资;是IPO上市获利退出、还是产业整合投资、或者是看重某项资产,比如企业的现金流、土地或者免税效应等等,目标不同,调查的时间、资料相差很大,灵活最好。
当然有详细清单备用好处自然大大的有,呵呵。
很实用,受启发.多谢诸位
本版积分规则 写好了,发布 Ctrl + Enter 快速发布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