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主:fourteen - 

【每天一题,活跃你的大脑】绝妙判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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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9-29 19:52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
see

发表于 2005-9-30 11:27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hui
发表于 2005-9-30 13:28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
是什么

发表于 2005-10-1 09:10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55555
发表于 2005-10-1 09:31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亲骨肉一人一个,住宅大家共住,直到亲骨肉年满十八岁为止
发表于 2005-10-3 16:07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不知道
发表于 2005-10-11 18:00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夫妻俩各判得两个孩子中一人的抚养权和住宅居住权,另一个则获得此孩子的住宅居住权和抚养权
发表于 2005-10-11 18:25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?
发表于 2005-10-12 03:13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[em08]
发表于 2005-10-12 11:27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将一子的抚养权和另一子的住所居住权判给父亲, 同样将次子的住所权和另一子的抚养权判给母亲。这样破碎的家庭可能会重归旧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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